可以抵扣的税有哪些
导读:
企业经营过程中,除了生成经营外,财务管理尤为重要,只要管好了钱,才能产生更多的钱。税收管理不但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心,同时合理节税为企业节约的可是真金白银。那么,日程经营活动中,公司的支出部分,哪些可以开专票抵扣,哪些不能,一定要清晰把握。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可以抵扣的税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每个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都有“经营范围”这么一项内容,只有与经营范围内容相关的经营活动支出,为可抵项目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等出具的完税证明)才可以抵扣。
简单一句话:不是所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都能抵扣,但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一定不能抵扣。
可以抵扣项目:
1、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
2、办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不可抵扣项目:
1、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除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
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1、变更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报以下资料;
(1)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单位批准变更后的文件及复印件;
(2)提供变更内容(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3)跨所变更的需经原主管征收所批准,并填报《局内跨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4)填报《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公章、代码章;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复印件;
(6)携带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购领发票卡;
2、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证件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将变更事项在税务登记证件的副本中“变更记录”页上填列变更内容和时间(或只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变更修改)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中登记项目的,应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同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营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室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等机关的检查。税务登记证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有关税务事项时会使用。
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限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做遗失证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可以抵扣的税有哪些的内容,由此可知,每个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都有“经营范围”这么一项内容,只有与经营范围内容相关的经营活动支出,为可抵项目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等出具的完税证明)才可以抵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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