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税的特点
导读:
1.对特定资源征税
资源的含义比较广泛,人们提到的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天然物质财富,物质内容非常丰富。但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既不是全部的自然资源,也非对具有商品属性的所有资源征税,而只是对级差收人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控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的开发征税。
2.具有对绝对地租和级差收人征税的性质
资源税的立法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一方面对从事应税资源产品开采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成本高低、利润多少,都要依法征收资源税,实行有偿开采,以保证国有资源价值的补偿,体现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的天然存储、开采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存在较大差异,必然造成资源占用、开发者之间的区别。为了调节级差收人,资源税在普遍征收的同时,实行级差调节,对资源条件好、开采条件优越、级差收人大的资源产品确定较高的税额;对资源条件、开采条件比较差的资源产品确定较低的税额。
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负不受企业资本有机构成、经营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资源税能真正调节企业因客观开采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资源税管理证明是证明销售的矿产品已缴纳资源税或已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效凭证。资源税管理证明分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今年将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同时,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
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目前中国的资源税计征方案为单一的从量计征方案,没有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