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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售房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2 16:52:55 人浏览

导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目前û有暂免贴花的规定。对于个人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暂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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