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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就能转嫁纳税义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4 17:49:51 人浏览

导读:

签了合同就能转嫁纳税义务吗?企业缴纳营业税金在所得税前扣除,看似最简单明了的事情,实际上不尽然。笔者最近在某实业发展公司实施所得税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2004年上半年在税金科目中列支营业税金35万元,其中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0万元,建筑安装
签了合同就能转嫁纳税义务吗?企业缴纳营业税金在所得税前扣除,看似最简单明了的事情,实际上不尽然。笔者最近在某实业发展公司实施所得税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2004年上半年在税金科目中列支营业税金35万元,其中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0万元,建筑安装营业税15万元。
  经检查账簿、询问和调阅有关合同得知,该实业发展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南丰财富商贸广场农贸综合楼工程”合同,合同规定综合楼由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而建筑安装营业税由综合楼开发商某实业发展公司负责缴纳。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人,它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某建筑工程公司为建筑安装营业税的纳税人。根据《合同法》第7条第1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的规定,该实业发展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由某实业发展公司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此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第8条规定,可列支的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15万元建筑安装营业税不能作为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税金,这笔15万元营业税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4.11.17李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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