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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欠税巨额的推算存在误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8 11:29:2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土地增值税欠税巨额推算的方法是有误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26日表示,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

  核心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土地增值税欠税巨额推算的方法是有误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26日表示,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土地增值税欠税巨额的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

  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时所缴纳的一种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细则规定,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销售时预征、项目终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的制度。

  这位负责人介绍,1994年国家开征土地增值税后不久,受亚洲金融危机等影响,房地产市场疲软,税源严重萎缩。2007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征收机制,加大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力度。

  “特别是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税务总局下发了一系列完善制度、加强征管的文件,并连续几年对北京上海等21个省市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这位负责人说。

  2007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74.3%;2008年增长33%;2009年增长33.9%;2010年增长77.6%;2011年增长61.4%;2012年增长31.8%;2013年1至10月收入2710.78亿元,增长22.2%。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征管力度是逐步加大的。

  这位负责人还说,应该看到,土地增值税征管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压力,主要反映在: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据介绍,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处理清算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政策;三是继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四是强化科学管理,坚持信息管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控核定征收,防止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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