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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0月1日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0 23:56:1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江苏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政府10日下午在南京召开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准备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到会讲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

  核心提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江苏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政府10日下午在南京召开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准备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到会讲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目的是要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障碍,同时总体上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产业链的税负。上海市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江苏省是首批扩大试点的8个省市之一。按照试点方案,从10月1日起,江苏省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李云峰说,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财税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协作,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实行“倒计时”工作机制,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准备工作。财政系统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从总体上把握好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的衔接;地税系统要进一步开展试点税源排查,按时完成征管数据传递和交接;国税系统要认真做好试点纳税人管户确认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做到相关纳税人10月份顺利开票,11月份正常申报。要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超前研究、跟踪评估、制定预案、有效应对。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如期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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