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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诺贝尔奖,照样也得纳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5 04:54:33 人浏览

导读:

这两天,有关诺贝尔奖的新闻热热闹闹。妻问我:得了诺奖要不要交税?我一愣,半天答不上来。查了一下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

  这两天,有关诺贝尔奖的新闻热热闹闹。妻问我:“得了诺奖要不要交税?”

  我一愣,半天答不上来。查了一下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见新华网2007年6月29日报道)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看来,中国人若是得了诺贝尔奖,是不用交税的。可惜的是,到现在还没有一位中国人能够因获诺贝尔奖享受此待遇。

  那么,其他国家情况又如何呢?

  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若是生在其他国家很“不幸”,不仅要交税而且还很高。

  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上文章介绍说,以色列的《所得税条例》明确规定规定,诺奖奖金收入计入个人所得而缴税,按50%的最高税率纳税。但因是从国外获得的奖金,可以获得一些优惠,但仍然要按25%的比率交纳。(相关资料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网页)

  而在美国,自从1986年美国国会修改了税法以来,美国政府平等对待各种收入,不管来源,奖金和其他收入一样要缴税,诺贝尔奖金也不例外。除了交国家,还要向州交税,算下来,要把一半的奖金交出去。200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福格尔,获得45万美元的奖金,交完税后,只剩下27万美元,而去领奖,带着家人朋友,旅行费用又花了5万美元,最后算下来,手里最后拿到手的只有20万美元左右,这些钱,他又都投入到了子女的教育中。

  “税”是什么?我以为,有两种功用:一是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二是强化公民意识。不交税,那么,国家机器就没钱,这是税的直接功能;而公民纳税,说明了公民的责任,更说明了公民的权利。在“税”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么人,如果法外开恩,那是对公民权的践踏。在这些国家里,诺贝尔奖获得者,一般都是较高收入者,是有能力的人,所以他们更应该交税。诺贝尔奖奖金纳税,只是落实平等的一个特例而已,不会因为诺奖的特殊性而出现平等上的差异。

  从更深一层含义上理解:当初诺贝尔把自己的遗产交出去,设立这个奖项,直接目的是为保障研究者在二十年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进行自己的研究。诺贝尔先生当初研究炸药发了财,结果发现,自己的成果造成了人类的灾难,这与他当初进行科学研究的目的背道而驰。科学为了什么?他设这个奖,绝不是为科学而科学,更主要的是为了人类实现自己的幸福,让有能力的人对人类的和平和幸福多做自己的贡献。

  如果因为诺贝尔奖丰厚的资金在税的问题上打破了这种公平,就会破坏人类的正义,在规则上炸出一个缺口,这绝不是一件好,也同样会违背他的初衷,所以,诺贝尔奖的纳不纳税,还真不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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