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契税 > 夫妻一方房产变更为共有免征契税

夫妻一方房产变更为共有免征契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2 04:25:52 人浏览

导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根据《通知》,该政策自八月三十一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根据《通知》,该政策自八月三十一日起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