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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1:57:4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个税的规定及几乎每隔几年就会又一次调整,因为随着现在很多的人的月平均收入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而且现在煮饭饭以及教育指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导致并没有很多人能够支付的起税款。那么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是多高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及其相关问题。

  对于个税的规定及几乎每隔几年就会又一次调整,因为随着现在很多的人的月平均收入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而且现在煮饭饭以及教育指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导致并没有很多人能够支付的起税款。那么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是多高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及其相关问题。

  一、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区别项目来计算缴纳的,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缴纳流程。

  第一,适用于代扣代缴程序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中奖等偶然所得是由发放收入的单位来代扣代缴的,你在收到钱的时候税款已经给你扣掉了,代扣代缴单位会在次月的15日内缴纳的地税局。

  第二,个人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按月办理纳税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只要包括承包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

  第三,是没有税务登记的个人,但是每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办理自行申报,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索取表格,计算填写以后缴纳税款就可以了。

  二、逃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第四款,即“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规定及其相关问题,个人纳税申报起征点已经从以前的3500提高至5000。希望本文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个人纳税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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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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