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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限制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5:19:47 人浏览

导读:

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鼓励大家走上国际市场,在一些产品出口以后,我们国家是可以对这一产品出口时收取的税收进行退还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大家也一定想要了解,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出口退税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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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口退税的限制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二、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范围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出口退税的限制条件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并不是所有的出口商品都是可以退税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退税的产品都是有一定范围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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