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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10:22:11 人浏览

导读:

在前不久的法律修正案中重新对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重新进行了规定,由原来的起征点3500到了现在的5000,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前不久的法律修正案中重新对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重新进行了规定,由原来的起征点3500到了现在的5000,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每月工资收入扣除免税的社保费用和公积金后,应纳税所得税额:2941.50-94.90-20.34-62.83=2763.43元,低于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2、转让专利权应缴纳个税按特许权使用费计算:50000X(1-20%)X20%=8000元。

  3、3月份到贵州大学讲学两次,每次取得收入1 000元,合计2000元,应按一次计算,应缴纳个税:(2000-800)X20%=240元。

  4、国家文学奖收入免征个税,稿酬应缴纳个税减征30%,笔稿酬收入应缴纳个税:

  15000X(1-20%)X20%X(1-30%)=1680元,

  5、彩票中奖按偶然所得计算个税:1100X20%=220万元,

  6、年终奖20000元,平均月收入:20000/12=16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当月扣除限额和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差额:3500-2763.43=736.57元,年终奖应缴纳个税:(20000-736.57)X10%-105=1821.34元。

  二、减免政策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常见问题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执行。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全部内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在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征税。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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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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