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质量 > 韶关查获假冒岭海牌食盐843公斤

韶关查获假冒岭海牌食盐843公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21:49:31 人浏览

导读:

从广东韶关工商获悉,8月13日,乐昌市工商局梅花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广东省韶关盐业总公司坪石分公司、乐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食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在7户经营店内查获假冒伪劣食盐843公斤。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车辆5台次,

从广东韶关工商获悉,8月13日,乐昌市工商局梅花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广东省韶关盐业总公司坪石分公司、乐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食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在7户经营店内查获假冒伪劣食盐843公斤。

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食盐经销门店125户,发现涉嫌售假食盐经营户7户,查获涉嫌销售假冒“岭海牌”小包装加碘雪晶盐和加碘洁白日洒海盐共843公斤。经盐业公司工作人员鉴定,843公斤“岭海牌”雪晶盐和洁白海盐均为假盐,并有如下特征:无防雷射标签;印刷粗糙,颜色与盐业公司的正品盐包装明显不同;小包装袋的背面无编号啧码;包装袋无包装撕口;无生产日期;包装袋用锯片封口;洁白海盐十年前已停止生产与销售。

在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各食盐经营户宣传假盐的危害及识假辨假的方法,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