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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04:17: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网购食品存在的隐患有哪些?网购食品由于其方便等特性逐渐成为食品消费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网络销售食品存在监管空白,网购食品对消费者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网购食...

  核心内容:网购食品存在的隐患有哪些?网购食品由于其方便等特性逐渐成为食品消费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网络销售食品存在监管空白,网购食品对消费者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网购食品存在的隐患。

  网购食品存在的隐患:

  一、社会危害性越趋严重

  目前,传统市场食品监管逐步得到规范,而网络食品市场由于网购模式的隐蔽性、复杂性,网络类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违法者往往频繁更换地址后仍可继续开展经营,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难以进行彻底查处取缔,监管难度逐渐增强。网络食品市场将成为食品安全不稳定的根源,其社会危害性必将进一步增强。

  二、食品质量无法保证

  由于网购不是面对面的经销模式,消费者无法对食品进行真实鉴别,从而产生了食品变质、过期、包装破损、假冒品牌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地方特产有很多是预包装食品,甚至有些都是卖家自制的,这些食品既无产品外包装,又缺乏必要的安全卫生。无论是品牌、厂家还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都只能得到卖家的口头承诺。

  为了表示信誉,许多卖家还在网上列出自己的销售记录和消费者的评价记录,有的经营者甚至通过网络技术或网络公关公司虚构网络消费者评价,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对于自制食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了解其生产环境、生产环节和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认证情况。网购食品也变成了“碰运气”、“撞机会”,食品质量无法得到切实保证。

  三、欺诈售假比较严重

  网络食品经营者通常会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不了解,在网上发布虚假的食品介绍及宣传广告;有的交付假冒伪劣、“三无”食品、有瑕疵、质价不相符的食品,甚至出现订购此食品而交付彼食品的情形。

  四、产品标识不规范

  网上大量出售的零售散装的或者卖家自制的食品,大多是在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下,简单地自制食品、自行包装。另外,网络食品市场中很多的食品都没有相应的标签,尤其是进口食品没有合格的中文标签,网上销售的多为预包装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部分进口食品存在来源渠道不正规,没有经过正常的检验检疫手续;还有很多进口食品是整箱进口再分装,造成直接入口食品很容易受到肉眼看不到的二次污染。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卫生检疫,无法有效保证食品的品质,对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存在着很大的隐患。[page]

  五、维权保障薄弱

  网络食品交易多是通过一些综合性的网络平台,或者一些大型的论坛发帖宣传等手段实现交易。

  一是它的最大特点是要通过网络,这样就增加了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这样就使一些非法的网络食品交易有机可乘。

  二是网店大多没有实体店,网上食品销售准入门槛低,多数网店没有取得工商、卫生、食品、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无法出示购物发票。

  三是网店经营普遍简单,很多网店从客服、采购员到老板全是一人担任,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进货来源很难保障,且在经营过程中所购食品大多未建立台账,进销货情况混乱,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因为没有消费凭证很难得到赔偿,经营户的赔偿能力也没有保障。

  同时,网络交易多涉及异地维权,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经营者,消费者所在地监管部门不具有管辖权,异地维权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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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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