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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换购可能有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5 10:40:54 人浏览

导读:

所谓换购,就是顾客消费满一定金额后,可凭购物小票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家指定的某件商品,像一次性购满30元再加1元可换购1盒250ml的酸牛奶。在春节即将来临的购物高潮期间,作为一种拉动人气的有效手段,“换购”再度在超市兴起。“我在超市买了38元的东西

所谓换购,就是顾客消费满一定金额后,可凭购物小票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家指定的某件商品,像一次性购满30元再加1元可换购1盒250ml的酸牛奶。在春节即将来临的购物高潮期间,作为一种拉动人气的有效手段,“换购”再度在超市兴起。

“我在超市买了38元的东西,再加1元钱换购了一袋洗衣粉,当时觉得是捡了便宜,现在想想真不划算。当初买的好多东西现在都用不上,而且还有几件是不知名的牌子,换购的洗衣粉洗衣服都没有泡沫。”前几天,一位消费者向记者提出了“换购合算与否”的质疑。

日前,记者走访了四川成都多家超市,发现几乎每一家都在进行看起来很划算的“换购促销”或“满就送活动”:城东一家超市专门在超市入口处设立了换购台,“购物满108元换购价值109元的被子”,一家小型社区超市则打出“购物满10元换购某产品”的宣传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换购促销活动,看起来超市让出了不少利润,事实并非如此。该人士透露,“换购活动”一般要求消费者购物达到一定数额(通常不会低于30元),很多消费者往往为了换一样东西而刻意提高消费金额,这无疑增加了超市的销售量,但消费者可能因为一时“冲动”买了多余的货品。“尽管超市薄利多销,但商品的毛利平均还是在10%以上的,当超市的某种商品销量达到一定数额时,按照他们和供应商的协议,超市的进货价就会更低。这意味着超市又从厂家再次获得利润。”他提醒消费者,“换购”时要千万注意理性消费。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个别超市的“换购商品”在该超市的柜台上根本找不到,所谓“换购商品的价值”根本无从证实。成都市城西一超市打出“一元换购价值5元的洗衣粉”的海报,但记者找遍洗衣粉货架,还是没有看到海报上的洗衣粉。向来以“超值换购”著称的某化妆品零售商店,也在忙着“满50元加10元换购”的活动,换购商品是沐浴露、直板发梳、美白贴膜。“这些商品在我们这里也可以单买,单买价格就是我们标出的换购商品价格。”收银小姐说。即便是在该商店3种换购商品中有一种是卖场的自有品牌,自有品牌通常成本较低。

同时记者也看到一些超市收银台之外的出租柜台同时也在进行“换购”,凭超市购物小票免费抽奖。李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经不住免费抽奖的诱惑,参加了该活动,并且“很幸运”地中了一等奖,张女士以为天上掉馅饼,遂花69元购得原价299元的洗发水。回家后,她在使用洗发水时才发现洗发水不过就是普通洗发水,根本值不了69元,更别说299元,想去退货发现购物凭证上印的“7日内可退换”字样被营业员改成了“7日内可调换”。

四川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超市收银台外的租赁柜台中,经营者打着抽奖和优惠的幌子进行欺骗性销售,引诱贪图小利的消费者上钩,不明真相者往往被“中奖”的喜悦冲昏头脑,上当受骗,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诈术”。消费者在与出租柜台发生商品退换问题纠纷时,承担商品责任的应该是出售方,即出租柜台,而非超市,这也给解决该类投诉带来了一定困难。针对此类消费争议,他希望广大超市外租柜台经营者首先应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其次应增强法治观念,合法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警惕不法商家的欺骗性抽奖活动,切勿贪心,理性消费。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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