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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临近过期食品应“醒目提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2 12:02:11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记者赵俊聪近日,工商总局在部门网站上发布信息,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不过记者采访发现,苏州的部分超

本报记者 赵俊聪

近日,工商总局在部门网站上发布信息,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不过记者采访发现,苏州的部分超市虽然设有“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但其专区内的食品类感觉偏少,并且什么食品临近过期商家全能凭感觉判定。据了解,此类现象频发的原因在于临近过期食品的管理缺乏相应标准。

市民感叹:专区内的食品种类太少

在苏州城南的某家超市内,记者发现“临近过期食品专区”就设置在结账出口处附近,大部分路过的消费者都会朝里看两眼,甚至翻翻有没有需要的产品。据观察,专区内的食品以饮料主,平均价格低于原价的50%,例如瓶还有半月便过期的矿泉水,售价只有3毛钱,为原价的1/3。不过,许食品的外包装已经非常难看,有脏的也有破损的,很少有消费者愿意购买。

“超市能开出临近过期食品专区我觉得挺好的,不过也要好好进行管理和维护,”正在购物的廖好婆说,“你瞧,里头只有几瓶外包装黑乎乎的矿泉水和一堆不知名的罐装饮料、牙刷,是不是太寒酸了。”她觉得,如此大规模的超市定期应该会有多种多样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例如散装零食、各类饮料、乳制品、快捷菜等,如果能把它们也放入专区销售,一定可以吸引多的消费者购买。

记者调查:仍有食品被“捆绑销售”

虽然该超市设有“临近过期食品专区”,但记者却在饮料专柜看到了商家的“捆绑食品”———两瓶1月16日生产、2月5日过期的果蔬混合汁,在它们捆绑的标签上写着“买一送一”。饮料柜,顾女士拿起被捆绑的产品,仔细看了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犹豫了下又把东西放回原位。顾女士说,饮料还剩2天不到的保质期,虽然便宜了一半价格,但买了就得马上喝掉,“我本以为能存一个礼拜的,幸亏看了下保质期。”

此外,记者还在超市的罐头专柜看到,有一款辣酱(量不多)的外包装摸上去很黏,拿起一看,下个月就过期了。一位消费者称,普通家庭很难在一个月内吃完一瓶辣酱,“既然超市设立了临近过期食品专区,我建议把这款辣酱也放在专区里。”

超市回应:临近过期食品无定义

“临近过期食品专区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管理。”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他们设置了专区,但想要把所有临近过期食品集中放置有一定难度。比如乳制品必须冷藏,速冻食品必须冷冻等。此外,什么样的食品才算临近过期,国家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工商部门:遭遇执行“盲点”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昨天还采访了苏州工商局食品处处长陆剑锋。陆剑锋表示,临近过期食品的判定标准及相关制度目前仍未公布,也就是说商家即使不设立“临近过期食品专区”或不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工商部门也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不过我们依然会对各大超市进行定期检查,鼓励商家执行‘新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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