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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接连破获多起“毒豆芽”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8 08:15:39 人浏览

导读:

沈阳接连破获起“毒豆芽”案管理不明确致药剂发豆芽违法行屡现□据新华社沈阳12月4日电蹇明志等人团伙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已宣判,“沈阳毒豆芽事件”画上句号但食品安全问题引人关注。不法行径曝光后仍不悔改“沈阳毒豆芽”案是起生产、销售有毒、有

沈阳接连破获起“毒豆芽”案 管理不明确致药剂发豆芽违法行屡现

  □据新华社沈阳12月4日电

  蹇明志等人团伙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已宣判,“沈阳毒豆芽事件”画上句号但食品安全问题引人关注。

  不法行径曝光后仍不悔改

  “沈阳毒豆芽”案是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罪犯蹇明志、杨桂荣等被定罪量刑。

  本案负责提供有毒有害添加剂的张显君来自辽阳县兴隆镇后杠村,今年49岁。

  自2008年8月起,蹇明志、杨桂荣在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后赛村租一民房,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豆芽并销售。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2010年6月,蹇明志等人的不法行径被曝光。夫妇二人躲避一段时间后,又租用和平区浑河站乡下河湾村一平房,雇用闵国成、蹇明会继续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防腐剂等添加剂生产豆芽,并将豆芽销售至沈阳市南五蔬菜批发市场等地,从中牟利。据蹇明志、杨桂荣交代,该黑加工点每日生产豆芽两千斤左右。

  今年4月8日,一名消费者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龙江派出所举报,称其在市场上购买的豆芽气味异常。龙江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向摊贩询问及暗访,锁定该货源的加工厂。4月17日,警方赶到豆芽加工点检查,当场查获量成品、半成品豆芽及用于生产豆芽的10余药剂,并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蹇明志、杨桂荣、闵国成、蹇明会带回派出所审查。两天后,警方将为他们提供生产豆芽所用化学制剂的张显君抓获。

  沈阳市产品质量检验院从蹇明志等人生产销售的长绿豆芽、短绿豆芽、黄豆芽中检出大量尿素成分,从浸泡液、豆芽激素、豆芽生长剂中检出尿素、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成分。

  沈阳接连破获“毒豆芽”案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认为,蹇明志、杨桂荣、张显君、闵国成、蹇明会结伙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蹇明志、杨桂荣、张显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闵国成、蹇明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判处蹇明志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杨桂荣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显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闵国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蹇明会有期徒刑6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8月,沈阳市皇姑区法院、经济开发区法院已宣判三起“毒豆芽”案件,6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6个月至2年。

  豆芽管理存在盲区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素燕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办案人员透露,在对蹇明志讯问时,他曾表示不是他一家使用化学制剂生产豆芽,只是自己倒霉,而且他不觉得用药剂发豆芽是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豆芽归哪个部门管理不明确,管理上有盲区。

  对“毒豆芽”问题,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建议,可通过三个途径加以治理:一是建立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长效协调机制及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案件的分工配合机制,减少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地域之间管理的交叉、重复与空白,形成合力,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监管;二是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处罚力度,合理运用财产刑,提高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犯罪成本;三是建立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奖励机制,提高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侦破效率。

  沈阳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处长张清彬说,沈阳市正以规范化生产为措施,采取堵疏结合,从根源上解决豆芽生产小、散、杂、乱现象。争取豆芽生产实现工厂化、标准化、品牌化,打造成值得信赖的“餐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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