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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9 17:30:43 人浏览

导读:

总则为确保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特制定此规定:1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2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

总 则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特制定此规定:

1 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2 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3 各单位对加班的生产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

4 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5 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吊车、铲车、电瓶车。非电、汽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汽焊、电气修理作业。

6 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的作业点。凡发现职工饮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7 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资产运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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