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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安监局四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4 14:15:34 人浏览

导读: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几年来,市安监局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责任落实。一是以制度建设保障责任落实。2011年年初,提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对各专业委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几年来,市安监局始终不遗余力地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以制度建设保障责任落实。2011年年初,提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对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出台了《宜昌市矿山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矿山企业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同时,继续坚持安全生产警示告诫与督办告知制度、《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黑名单”、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有效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的落实。

二是以宣贯促进责任落实。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23号文、省政府58号文、省政府第339号令和新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促进广大企业业主知法明责,自觉、主动抓好安全生产。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全市共向各类企业单位免费发放宣传单行本6万余册,共召开宣贯会议61场次,有1812家企业组织了专题学习。同时还利用电视台和“安全在线”栏目,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三是以严查事故强化责任落实。始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三铁”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在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性质较严重的5起矿山事故进行了通报,对事故中的56名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依法从严查处了远安金鹏公司神龙磷矿瞒报事故,追究责任单位1家,责任人4名,罚款110.88万元,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力震慑了违法者。

四是以舆论监督推进责任落实。对全市63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5处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等在市安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开通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鼓励市民对身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等进行举报投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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