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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简报(2006年11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3 07:26:52 人浏览

导读:

一、1-11月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一)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6067起、12236人,分别下降10.3%和10.7%。(二)重、特大事故下降全国各类重大事故同比减少259起、842人,同比分别下降11.2%和9.5%。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一、1-11月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伤亡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6067起、12236人,分别下降10.3%和10.7%。

  (二)重、特大事故下降

  全国各类重大事故同比减少259起、842人,同比分别下降11.2%和9.5%。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减少26起、1083人,分别下降22.0%和41.5%。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6起、703人,分别下降46.2%和72.8%。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

  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1%和13.8%,其中煤矿同比分别下降12.2%和20.9%、金属与非金属矿同比分别下降10.6%和7.3%、建筑业同比分别下降11.3%和9.7%;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4.5%;道路交通同比分别下降15.3%和8.4%;水上交通同比分别下降18.4%和34.9%;铁路交通同比分别下降17.5%和22.2%;渔业船舶同比分别下降36.2%和34.5%;农业机械同比分别下降34.9%和38.8%。

  (四)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北京上海、江西3个省(市)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2个省(区、市)和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五)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较好

  1-11月,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82.7%,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80.7%。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73.9%;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5.2%;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85.4%;铁路交通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74.0%。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的有29个单位,占90.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呈现总体稳定,但是进入四季度特别是进入11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频发,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上升

  1-11月,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4%;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6.0%和15.7%;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0.7%。

  (二)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

  1-11月,煤矿企业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6%和11.6%;金属与非金属矿重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1%,特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建筑企业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6%和4.3%;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5%和10.0%,特大事故同比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45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4.6%和91.2%;铁路交通特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4人。

  (三)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

  1-11月,全国有7个省重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浙江增加32起、121人;陕西增加19起、80人;湖北增加15起、38人;黑龙江增加7起、32人;福建增加4起、31人;吉林增加3起、19人;山东增加2起、31人。

  全国有6个省(区、市)特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云南增加5起、100人;湖北增加3起、27人;安徽增加2起、28人;宁夏增加2起、27人;甘肃增加1起、42人;天津增加1起、10人。

  (四)11月份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

  11月份,煤矿企业发生重大事故18起,死亡81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26.6%;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8起,死亡197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33.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11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

  在煤矿18起重大事故中,发生重大瓦斯事故9起,死亡36人,分别占煤矿重大事故的50.0%和44.4%。在煤矿8起特大事故中,发生特大瓦斯事故6起,死亡153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75.0%和77.7%。

  (五)11月份工矿商贸企业非法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

  11月份,工矿商贸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164人,其中重大事故发生8起,死亡3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的19.0%和20.9%;非法生产、施工发生特大事故5起均为煤矿事故,造成126人死亡,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特大事故的62.5%和64.0%。

  (六)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

  1-11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82起,涉及煤矿企业、化工企业、钢铁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石油天然气、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电力、市政工程等行业和领域,共造成6.4万余人涉险和被疏散,其中1700余人受伤和住院观察治疗。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针对四季度特别是11月份以来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频发的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月6日总局视频调度会议和11月27日总局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近期煤矿因供电、供风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瓦斯事故频发的情况,要严查“一通三防”、井下停送电、停送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转及瓦斯治理措施等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针对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上升的情况,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私自改装罐车、发货单位超装、承运单位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针对今年以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造成的事故上升的情况,年底和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必须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加强与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活动。防止烟花爆竹发生重特大事故。 [page]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重大事故同比上升,坍塌事故多发的情况,要配合有关部门,以严格资质,严格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农村建筑施工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的监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没有取得安全许可证,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违规施工的工程要责令停工整顿,严防重特大建筑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冬季消防安全监管

  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火灾事故的特点,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建立防灭火应急预案、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单位和经营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即将到来,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健全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大事件处理和抢救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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