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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简报(2008年1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3 07:22:36 人浏览

导读: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稳定,一个进展较好”的特点:(一)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156起,死亡7094人,同比减少9532起,减少876人,分别下降21.3%和11.0%。(二)工矿商贸事故大幅

  一、全国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出“三个下降,一个稳定,一个进展较好”的特点:

  (一)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156起,死亡7094人,同比减少9532起,减少876人,分别下降21.3%和11.0%。

  (二)工矿商贸事故大幅度下降

  工矿商贸发生各类事故561起,死亡719人,同比减少306起,减少251人,分别下降35.3%和25.9%。

  (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下降

  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9%和32.9%;金属与非金属矿分别下降53.2%和49.5%;建筑施工分别下降29.1%和13.8%;烟花爆竹分别下降44.4%和37.0%;火灾分别下降19.3%和5.6%;道路交通分别下降21.9%和9.0%;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5.6%和44.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41.7%和17.6%;农业机械分别下降9.9%和40.0%。

  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民航飞行没有发生飞行事故。

  (四)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3个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占71.9%。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有29个,占90.6%。

  (五)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较好

  1月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7.1%,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3%。工矿商贸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5.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7.3%;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6.3%;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1.8%,均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月份,部分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全国较大、重大事故上升

  全国发生较大事故159起,死亡650人,同比增加7起、19人,分别上升4.6%和3.0%。

  全国发生重大事故9起,死亡140人,同比增加5起、69人,分别上升125%和97.2%。

  (二)部分行业和领域较大、重大事故上升

  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同比增加4起、16人;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增加3起、13人;较大火灾事故同比增加6起、21人;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同比增加3人;渔业船舶较大事故同比增加3起、19人;农业机械较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3人;其它水上较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8人。

  煤矿重大事故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9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同比增加4起、61人;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27人;铁路交通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18人。

  (三)部分地区较大、重大事故上升

  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9个单位的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陕西增加5起、24人;广西增加4起、18人;江西增加3起、22人;宁夏增加3起、9人;湖北增加2起、13人;新疆增加2起、10人;云南增加2起、9人;山西增加2起7人、河北增加2起、6人。

  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8个单位的重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山东增加1起、18人;云南增加1起、14人;重庆增加1起、13人;天津增加1起、12人;上海、安徽分别增加1起、11人;山西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2人;贵州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9人。

  (四)非法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月20日,山西临汾市汾西县永安镇蔚家岭村一非法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

  (五)铁路路外发生重大事故

  1月23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境内,由北京开往四方(青岛)的D59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下行线K129+861M处时,撞倒正在该处进行拨接作业的中铁十六局胶济客专第一项目部第十一工区线路队施工人员,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

  三、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特殊情况下煤炭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今年入冬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持续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给煤电油运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国办通知精神,要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切实做好煤矿节后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春节期间全国多数小煤矿正常放假或停产检修,南方部分地区一些矿井因灾害影响停产,节后将陆续恢复生产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煤矿节后复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严把复产矿井验收关,对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要严肃查处。要高度重视灾区煤矿供电工作,制定落实停电、恢复供电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严格送电送风程序,防止煤矿在复产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三非”工作力度。针对1月份非法煤矿、非法烟花爆竹、非法船舶载客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非法违法煤矿的打击力度,对已关闭的煤矿要关死关实,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非法烟花爆竹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乡镇船舶非法载客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春节后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针对1月份道路交通重大事故上升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特别是对受雨雪冰冻影响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运输、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多发势头。 [page]

  (五)加强“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两会”即将召开,要认真落实“两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健全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大事件处理和抢救的应急预案,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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