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录音来揭示真相
导读:
家住北京的殷荣与妻子徐莹于1994年结婚,起初夫妻感情融洽,生有一个女儿。但自从2002年起,殷荣下岗以开出租车为生后,夫妻感情越来越差,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感情破裂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后来徐莹干脆回了娘家,与殷荣分居。殷荣起初多次与妻子见面,希望重归于好,然而毫无效果,后来也就死心了。于是2004年4月,殷荣便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徐莹离婚,分割由徐莹保管的夫妻共同存款10多万元。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殷荣表示,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积蓄和下岗买断费都一直交给徐莹保管,现在夫妻存款至少也有10多万元,都是自己的辛苦钱和单位补偿给自己的钱,要求徐莹最少要给自己8万元。
因为双方已经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所以徐莹也同意离婚,但在财产方面,她否认双方有共同存款的事实,声称自己手中根本没有钱。不料此时,殷荣突然拿出一盘录音带,录音的内容是殷荣与徐莹二人的谈话,谈到了是否离婚和10多万元存款的事情。原来殷荣起诉离婚时,考虑到自己一向都把钱直接交给徐莹保管,没有别人可以作证,又不知道存折的情况,为防止徐莹矢口否认共同存款的事情,便将两人的谈话悄悄录了音,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果然不出所料,正好在庭审中派上了用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样的录音证据不能说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收集的视听资料,如不存在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情况,不得视为非法证据。录音表明了双方有共同存款10多万元的事实,而且徐莹也认可磁带的内容是自己与殷荣的谈话,所以这个证据是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的。
Tag : 上海讨债公司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移动互联时代,通过倾听有声读物来放松学习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上诉人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风公司)和被上诉人劳某侵害作品
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有:(一)工程量纷争;(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三)合同违约的争议;(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五)总包和分包争议;(六)尾款相关争议。
当事人被骗子诈骗进行了网上转账之后,若及时报警还是可能要得回来钱款的;公安机关在将诈骗行为人绳之以法后,对其诈骗而来的赃款应当对受害人及时进行返还。
当事人若在转账时不小心转错卡号的,应当与对方协商就该转错的款项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
用手机银行转账转错了之后,当事人应当与转错账的相对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我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
公司做假账应当受到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