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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滋事方式催收信用卡欠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1 23:29:5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上海银监局日前再度发文规范信用卡业务,其着重强调,在逾期欠款的催收过程中,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不得以滋事方式催收欠款,避免给持卡人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压力,激...东方早报记者黄武锋上海银监局日前再度发文规范信用卡业务,其着

  核心提示:上海银监局日前再度发文规范信用卡业务,其着重强调,在逾期欠款的催收过程中,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不得以滋事方式催收欠款,避免给持卡人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压力,激...

  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上海银监局日前再度发文规范信用卡业务,其着重强调,在逾期欠款的催收过程中,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不得以滋事方式催收欠款,避免给持卡人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压力,激化矛盾。

  上海银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其1-8月受理的信用卡业务投诉占到信访总量的26.06%,居各类投诉之首。另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上半年受理的信用卡纠纷已达到5661件,接近2008年全年的6259件。

  上海银监局称,信用卡纠纷涉及诸多方面,如营销方式、透支利息的收取问题、费率问题、信用卡套现、催款方式等。

  关于纠纷上升的原因,上海银监局特别列数了银行销售不当等三类情况:第一是向少数没有经济来源且还款来源无保障的申请者发放信用卡,使持卡人家庭背负沉重经济负担;第二是个别信用卡营销人员为完成发卡指标,未经客户同意,泄露信息为客户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第三是个别催收受托公司以滋扰方式向持卡人家属催款等。

  就此,上海银监局对银行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商业银行在发行信用卡过程中,必须“亲见、亲访客户”、“亲见客户签名”,体现自愿办卡原则,且不得以赠送礼品、换取积分、提高授信额度等为条件,强制或诱导客户办理信用卡,在办卡的同时还要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

  第二,对无法落实还款来源、未得到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确认同意承担还款责任的申请人,银行不得发卡;对已持有3家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的申请人,严格控制授信额度。

  第三,在用卡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审慎选择催收外包方,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防止因激励偏差而引发银行业机构的声誉和法律风险;对用卡异常、家长投诉、交易异常的信用卡账户,应重新审核持卡人的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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