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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的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3 09:54:06 人浏览

导读:

摘要:数据电文是一个计算机通讯方面的专业术语,其英文原文是DataMessage,我国通常将该词译为数据电文,并被普遍使用,我国的《合同法》,就采纳了这一译文。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数据电文的概念。...

  摘要:数据电文是一个计算机通讯方面的专业术语,其英文原文是DataMessage,我国通常将该词译为“数据电文”,并被普遍使用,我国的《合同法》,就采纳了这一译文。

  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数据电文的概念。

  但是也有学者给出了另外的译文,即“数据讯息”、“数据信息”、“数据通讯”等。数据电文是独立于口头、书面等传统意思表达方式之外的一种电子通讯信息及记录,它是一个应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具有丰富含义的概念,有必要在所使用的特定环境中,理解其具体意义。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UNCITRALModelLawonElectronicCommerce)中第一次使用了“数据电文”(DataMessage)这一术语。该示范法第2条对数据电文的定义为:就本法而言,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受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我国电子签名法中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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