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电子商务法 > 电子商务法规 > 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

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7 01:17:1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是根据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出台了。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有哪些内容?该办法包括总则,认定,管理,罚则和附则,...

  核心内容: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是根据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出台了。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有哪些内容?该办法包括总则,认定,管理,罚则和附则,一共14条。

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维护电商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省境内依法取得经营和备案资质,开展电子商务及关联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子商务认定工作的组织落实。

  第四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宽进严管,诚信受益,违法受惩原则。

  第二章 认 定

  第五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采取常年申请,即时受理,集中评定方式。

  第六条 申请认定电子商务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并开展电子商务及关联业务的法人单位;

  2.拥有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必需的办公、经营场所以及设备、资金、团队等;

  3.有电子商务应用业绩,诚信守法经营;

  4.按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完整有效。

  第七条 申请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必要的网上经营资质证明;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电子商务应用业绩、网络设备情况)、场所证明等;

  4.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八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程序:

  1.申请。拟申请认定的企业对照本办法第六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省直管县(市)初审后直报省商务厅。

  3.评定。省商务厅组织评审,提出认定名单并公示,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

  第九条 已通过认定的企业组织机构、经营业务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业务变更等),应在变化后一个月内按原申请程序向认定受理机构报告,经确认和公示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未按要求报告和报告后经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其原认定证书自动失效。

[page]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应在其官网和经营网页上注明认定号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配合电子商务统计、信用监测等工作。

  第十一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择优给予政策支持。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二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不良记录,直至取消其认定。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侵权、售假、严重损害网络消费者和客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不按要求报送信息、不接受依法监管,并拒绝整改的;

  4.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

  被取消认定的企业,受理机构两年内不再接受其重新认定申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