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碟事件”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
导读:
晨报讯华商报消息昨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延安“夫妻在家看黄碟事件”(本报曾作报道)有了结果,被宝塔公安分局于11月5日以取保候审的形式释放回家的当事人张某,昨日下午被该局以“案件撤消”为由解除了取保候审,8月19日公安机关暂扣当事人的1000元钱也同时返还了张某。
昨日下午,张某同他的家人在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理了公安分局解除对他取保候审的有关手续,领回了被扣的1000元钱。至此,在经历了近4个月时间的身心煎熬之后,张某和他的家人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记者昨晚在张某家中看到,他卧室的床头摆满了药品和几本法律书籍,拿着公安机关给他下达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他的手一直在颤抖,目光呆滞,好长时间低着头一言不发。张某的家人告诉记者,由于张某被刑事拘留,精神上受到了刺激,现在不能正常生活,所以,家里下一步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因此给张某家造成的损失,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新闻背景
今年8月18日晚,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民警以群众举报为由,进入张某家检查“黄碟”,双方发生冲突,张某随即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8月19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张某被放回家中。
10月21日,张某突然被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带走,随即以“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
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张某的决定,发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
11月5日,被刑拘16天之后的张某被宝塔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的形式释放回家。
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消”为由,解除了对张某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款同时返还当事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最高院修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了。根据新解释,失信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将被
核心内容:解读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出台背景是根据民诉法第255条的规定,该规定能够解决执行难问题。该规定给失信的企业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欠钱不还,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什么严重后果?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
办取保候审不需要先经过受害人同意,只需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盗窃案数额较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
判处拘役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不属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不过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抓进去与是否翻供无关,而是与是否违反了以下规定有关: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