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300万金饰女工已取保候审(图)
导读:
捡300万金饰女工已取保候审(图)
昨日,因为捡到价值300万元黄金而被羁押在看守所9个月之长的清洁工梁丽终于走出了看守所。面对大批记者的围堵采访,梁丽说得最多一句话就是“我真的想不通”。
5月11日,本报独家报道的《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大家都为这名清洁工未来的遭遇而担心。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梁丽是无辜的,捡东西不应该被判刑,另一种则认为梁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昨日,宝安区检察院作出通报:“根据案件情况,梁丽没有继续关押的必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对梁丽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下午6时左右,梁丽老公刘建华终于从看守所把老婆领了出来,此时离梁丽被羁押已经长达9个月。
事发至今9个月,梁丽第一次见到儿子,禁不住抱着儿子痛哭。当问儿子吃饭没,儿子回答只吃了方便面时,她把儿子抱得更紧。(左边男子是梁丽的丈夫刘建华)
梁丽昨日表示,事发至今9个月,她仍然不明白“捡东西为何会犯法”?
梁丽:
“为什么捡东西要坐牢”
昨天晚上8时30分,在离梁丽家不远的一间酒店房间内,记者见到了刚刚洗完澡的梁丽。虽然穿上了老公刘建华给她买的新衣服,但梁丽的眼睛依然是通红的,一脸憔悴。
面对媒体记者,当大家问起她对自己遭遇的想法时,梁丽显得非常激动:“我现在真的想死,我觉得没脸见人了。”
记者问梁丽:“你后悔当初拿了那个箱子吗?”梁丽很激动地挥动双手说:“我不后悔,我是至今都想不通,为什么捡东西还要坐大牢。我真的想不通。”
“我想过要自杀,但是狱友跟我说,我是冤枉的,死在这里(看守所)没有一点价值。”梁丽回忆起在看守所里260多个日夜说:“我进去后一直哭,哭到后来眼泪都没了。我的精神支柱就是我9岁的儿子和80岁的老母亲。”
对于这次取保候审,梁丽也觉得很意外。当记者问及梁丽出狱后最想做什么的时候,她回答:“我想马上见到儿子,还想找一个没人地方,好好地大哭一场。”梁丽同时告诉记者,现在她虽然被取保候审,但是这段时间对她来说仍是一种折磨,“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在案子没有定论前,我怕左邻右舍的人指责我,决定不踏出家门半步。”
梁丽老公:
意外接到取保候审通知
昨日下午2时30分,刘建华接到了来自检察院的电话。“当时检察院只是让我带好证件,等我到后才被告知,梁丽被取保候审了。”“见到她第一眼时,我已经认不出来了,她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仅瘦了很多,眼睛哭得肿肿的,走起路来还东倒西歪。”
看到老公后,梁丽再也忍不住,抱着刘建华便是一场大哭。“在看守所时,有人告诉我我的罪最重可以判死刑
[1] [2] [3] 下一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键事实1当天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手推清洁车经过此处(19号柜台附近,该处有个垃圾桶),看到行李车上的小纸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小纸皮箱搬到其清洁手推车上,并推
梁丽就在这个垃圾桶旁边捡到了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月入仅千元的机场清洁工,竟然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令人吃惊的是,这种“当
办取保候审不需要先经过受害人同意,只需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盗窃案数额较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
判处拘役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不属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不过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抓进去与是否翻供无关,而是与是否违反了以下规定有关: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