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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权在抵押中的法律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23:56:2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抵押权是以取得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如果标的物价值受有妨害时,权利人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当无疑义。取回权在于抵押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着怎样的应用呢?下文将作详细解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

  核心内容:抵押权是以取得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如果标的物价值受有妨害时,权利人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当无疑义。取回权在于抵押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着怎样的应用呢?下文将作详细解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需要探讨的是,基于抵押权的物权请求权是否包含物的返还请求权?也就是说,如果抵押物被抵押人以外的第三人无权占有或侵夺,抵押权人可否对该第三人行使标的物返还请求权?

  在通常情形下,抵押物不转移占有,由抵押人基于所有人身份行使物的返还请求权足以保护抵押权人的权利。

  但凡是有例外,以下情况如不承认抵押权人的返还请求权,就有可能损害抵押权人的权利:

  一是抵押人不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且又不能提供新的担保的;

  二是抵押人不能或难以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且又不能提供新的担保。

  而且事实上,对于由谁来行使返还请求权,法律并没有规定以原享有占有权的人为限,因此,抵押权人应当可以行使抵押物返还请求权。基于此,当抵押人以外的第三人被宣告破产时,抵押人不行使或难以行使取回权且又不另行提供担保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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