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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还债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23:42:3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企业破产还债需要具备的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核心内容: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企业破产还债需要具备的的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申请原因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还债程序的原因,必须是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所谓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已到。如果企业虽已不具有偿还能力,但债务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限,也不构成企业破产的原因。

  所谓无力清偿,是指债务人对已经到期的债务,确实有不能清偿的客观事实。这一事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资不抵债,没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二是企业虽未达到资不抵债的境地,但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如一旦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该企业客观上也就不能再生存,所以也应该认为其已达到破产界限。

  如果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是出于其他原因,而非是由于没有支付能力或履行债务的能力,仍属于一般的债务纠纷,也不能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

  由此可见,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债务人确实不能清偿债务的客观事实,是构成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的两个必须具备的原因,缺一则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

  二、申请对象

  申请破产对象只能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联合体,不具备法人资的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都不能适用该程序。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因此,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有一方为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联营企业。

  三、申请人

  申请人只能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共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一是债务人。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必须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为前提,在没有申请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四、申请方式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债权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住址。

  (2)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债权的种类、数额。货币债权,应记明货币的数额。实物债权,应记明实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价值等。

  (4)债权的性质。即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

  (5)债权存在的证明材料,债权受偿的期限。

  (6)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事实和证明。

  此外,债权人还应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以供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这些证据包括合同、公证文书、担保协议、往来帐目等。

  破产程序也可以因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开始。债务人为了摆脱困境,避免经营状况的继续恶化和企业财产的迅速减少,也有权向管辖法院提出宣告本企业破产的申请。

  债务人申请破产,也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

  (1)债务人的名称、性质、住所及法定代表人;

  (2)企业法人亏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及原因;

  (3)企业债权清册,记明债权性质、数额等;

  (4)债务清册,记明债务数额、性质及债权人的名单;

  (5)企业的会计报表。

  五、管辖法院

  破产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由该企业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还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来确定破产案件的管辖,即一般的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破产案件,根据其影响程度不同,分别由中级、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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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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