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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6:41:44 人浏览

导读:

企业想要进行破产清算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同时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对于企业来说,进行破产清算以后,这个企业就会面临消灭,因此一般的企业都是不愿意进行破产清算的,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进行破产清算需要经过的程序也就更加严格,那么需要哪一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

  企业想要进行破产清算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同时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对于企业来说,进行破产清算以后,这个企业就会面临消灭,因此一般的企业都是不愿意进行破产清算的,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进行破产清算需要经过的程序也就更加严格,那么需要哪一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

  一、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

  (一)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1)请求事项。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3)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4)其它应说明事项。如所附证据目录;

  (5)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1、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3、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4、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三)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

  通常由企业自愿提出破产申请时,不必经过和解整顿时期,即可直接进入破产宣告阶段。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企业宣告破产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经营管理不善;

  2、严重亏损,且是由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对于法院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定,当事人是不能提出上诉的。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做出裁定的原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四)破产清算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破产清算是一项具体而繁重的工作,也是破产案件的核心阶段。

  (五)破产程序的终结

  1、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2、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二、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三、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国有企业一般都是国家控股,如果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一般来说就是总是不能盈利,资不抵债的情况频繁出现,对于国有企业与一般的企业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破产程序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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