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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首次企业宣告破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0 22:08:46 人浏览

导读:

5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私人企业已不复存在,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破产制也不复存在。1986年8月3日,在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宣布:连续亏损10年,负债额超过全部资产三分之二的沈阳防爆器械厂在破产警戒通告一年期限

  5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私人企业已不复存在,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破产制也不复存在。1986年8月3日,在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宣布:连续亏损10年,负债额超过全部资产三分之二的沈阳防爆器械厂在“破产警戒通告”一年期限内,经过整顿和拯救无效,宣告破产倒闭。这是建国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社会主义企业不存在倒闭问题的传统认识与做法到此划上了句号。

  就在一年前的这一天,沈阳市人民政府依据《沈阳市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调对市衣机三厂、五金铸造厂和防爆器械厂发出了“破产警戒通告”,这一重大举措,震惊了国内外。美国《时代》周刊就此撰文评论:“一个在西方并不罕见的现象,成千上万的工人被警告说他们的公司陷入了困境,他们的工作也将保不祝这回,这种现象不是在底特律或里昂或曼彻斯特,而是在中国东北部的沈阳。”评论惊呼:“中国的‘铁饭碗’真的要被打碎了!”一年以后,沈阳防爆器械厂将这一 切变成了活生生的事实。

  同年1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草案)》。(人民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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