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 企业的破产和解申请,必须在破产案件受理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超出法定期限即丧失申请权利。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破产的申请时间问题,希
核心内容: 破产和解的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其他任何利害关系人均不得提出破产和解申请,法院也不得依职权开始破产和解程序。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
一、破产概念的缘起 破产(Bankrupty)是纯粹的外来语汇,它发源于古代欧洲。但古代究竟何时?有的说它缘起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有的则认为它发萌于古巴比
破产和解破产和解制度最早出现于1673年的法国《商事条例》。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也规定有破产和解制度的内容。但作为预防破产的和解制度,则首创于1883年比
关键词: 私权自治/诉讼外和解/既判力/民事契约 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执行和解制度的特点是混乱、矛盾以及不合理。执行和解承载的是私权自治的价值理念,呈现的是诉讼
概括而言,我国现行破产和解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 (一)破产和解制度在立法设计和应用上未实行统一化。 背离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客观要求。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制度,是指为避免破产清算,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许可的关于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其是为了克服和避免
一、政企不分,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我国有较长期的政企不分的历史, 至今旧体制形成的诸多利益关系尚未理顺。一是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没有分清。造成国有企业破产的一般原因,
破产和解方案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可分为:破产程序终了的程序上效力;对破产企业和破产债权人产生的实体上效力。 1.破产程序的终了。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方案一旦
各国立法例表明,和解制度价值目标的差异决定其程序制度上的差异,并表现出和解制度在破产程序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作为破产制度的补充,和解的基本目标是预防破
破产和解制度最早出现于1673 年的法国《商事条例》。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也规定有破产和解制度的内容。但作为预防破产的和解制度,则首创于1883年比利时颁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