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法律知识> 破产法> 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程序
  •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一)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 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究竟是产生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抑或是程序中止的效力,国内外立法例存在差异。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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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案件终结的程序
    破产案件终结的程序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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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程序下银行抵销权行使中的债权申报问题
    破产程序下银行抵销权行使中的债权申报问题

    该问题涉及到抵销权的行使方式。一般认为,银行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有三种:1)自助性地行使抵销权,即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外,当事人意思表示(如通知)使抵销生效,如银行向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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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程序中银行不同分支机构债权的抵销问题
    破产程序中银行不同分支机构债权的抵销问题

    一般地,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银行不同分支行之间可以合法有效地相互扣划客户存款以行使抵销权。但在破产程序中是否仍然准许这种做法,即允许债务人对银行某分支行的负债由同一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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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程序中银行抵销权的对抗效力
    破产程序中银行抵销权的对抗效力

    当客户在银行的存款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冻结或被法院采取其他扣押措施后,银行能否将自己对客户的债权与客户的存款相抵销呢?这一问题实际上是抵销能否对抗冻结等扣押措施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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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析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简析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文章用简短的篇幅,为您描述破产和解程序以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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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程序之和解和整顿
    企业破产程序之和解和整顿

    所谓和解,是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而不是通过人民法院破产还债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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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之从属性在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中的适用排除
    担保之从属性在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中的适用排除

    一般而言,担保具有从属性,即主债务的减免,导致担保之从债务的减免;主债务人的抗辩,担保人也可主张。但是,在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担保人不得利用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或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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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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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和解提出的时间限制
    破产和解提出的时间限制

    破产所规定的和解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不同的: 首先,破产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其的目的是为了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人整顿阶段,避免破产,而债权人不能提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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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和解的程序
    破产和解的程序

    一)提出破产和解程序的主体 现行破产法规定有权提出破产和解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而对那些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依此规定就无法提出和解申请。因此,破产法应规定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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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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