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程序的启动人
导读:
核心内容: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第一环节,究竟谁有启动权,谁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新《破产法》第七条规定了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启动权,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对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但与旧破产法只规定破产清算一个程序不同,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有三个,即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又称破产保护)与破产和解。在这三个破产程序中,启动人事不同的。
破产清算程序可由债务人(也即将来的破产企业)、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仅适用于已解散未清算完毕的企业破产)、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等四类主体申请启动。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也可以先启动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两个程序终止的同时在启动。
此外,在重整期间,出现新《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时,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定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找无人进入破产精算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后,和解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可由债务人、债权人、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三类主体直接启动,也可由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启动的破产清算案后至宣告破产前的期间内启动。
破产和解程序只能由债务人一方直接启动或在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至宣告破产其的期间内启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现在每天都会有很多公司成立,每天也有很多公司悄然倒闭,当公司出现了破产情形的时候就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就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况、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吗、破产清算时
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包括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法律快车编辑为大家收集整
本文讲述破产企业的启动和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一)破产程序的启动根据新破产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法院同意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第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
游戏倒闭之后一般是会赔偿玩家的,但具体的赔偿方案由游戏公司自行进行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别人的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3、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
公司进行清算需要股东的同意,但仅需要全体股东中具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包括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申请主体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清算中的法人同样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在注销之前其法人资格始终处于存续的状态。《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