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导读: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关键词:证券破产
案情简介: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9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2004年,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2006年6月,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2006年8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因资不抵债,南方证券破产还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破产案。
影响力:
南方证券公司破产案件表明了中国的证券行业正在加速自身的改革,国内资本市场真正的规模券商时代即将来临。
南方证券公司的破产再次证明:市场竞争中产生亏损而倒闭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就应按市场规律的要求来进入破产法律程序,这是法治环境下处理问题最有效的方式。但由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身的高风险性,其倒闭或破产涉及到不特定公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需要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善而濒临破产倒闭进行专门和明确的法律规制。中国应根据新破产法的要求,研究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制度,以改变中国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倒闭后绝大部分债务由国家偿付的现状。目前,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正在起草和研讨之中,南方证券公司的破产案件将有力地推动这一立法进程。
来源:法制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游戏倒闭之后一般是会赔偿玩家的,但具体的赔偿方案由游戏公司自行进行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别人的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3、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
公司进行清算需要股东的同意,但仅需要全体股东中具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包括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申请主体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清算中的法人同样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在注销之前其法人资格始终处于存续的状态。《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