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签章审查
导读:
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
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
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理人挥着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6、由于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的重要记载事项,因此,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有关票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票据无效。至于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签章的效力。若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前手符合法律法规签章的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虽然票据行为并不常出现在一般人的生活中,但是在生意场上还是比较普遍的,要承兑的话就要尽早去办。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需要承兑的票据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
劳务发票是指服务业中统一在开具的发票应税项目一栏写明是“提供劳动”的业务凭证。劳务发票应由有关单位每月按时到税务局开具,不可几个月一起开,这样可能因适用税率不同
本票的出票人应具备拥有支付本票金额可靠资金来源的资格。本票指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
转账支票流转流程为:1、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3、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关于火车票退票的规定为《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期许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可以退还全部票价
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量刑标准:如果是除纳税的发票以外的发票,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