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汇兑有着什么作用
导读:
用汇票付款,通常是由汇款人在甲地银行缴纳汇款金额,该银行则作成汇票一张交与汇款人,由汇款人将此汇票寄给受款人,受款人持票到乙地银行或交易所(往往是甲地银行的分支机构)领款。近现代票据制度是12世纪欧洲商品经济的产物,汇票和本票最初是在意大利和法国发展起来的。
在商业交易中,交易双方往往分处两地或远居异国,经常会发生在异地之间兑换或转移金钱的需要。因为一旦成交,就要向外地或外国输送款项供清偿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输送大量现金,不仅十分麻烦,而且途中风险很大。
但是,如果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在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的办法,以票据的转移,代替实际的金钱的转移,则可以大大减少上述麻烦或风险。汇票出现以后,便成为异地交易中代替现金支付的最佳工具。在国际贸易中,汇票的这种作用更加突出。因为国际贸易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分处两国,且交易金额较大,假如不使用汇票,而每笔交易都要输送大量现金进行结算,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代社会的商业活动当中是有着很多的商业事务的,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商业发票的,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商业发票有什么作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商
政府采购有三类采购对象:货物、服务、工程。政府采购有四种基本类型:即购买、租赁、委托、雇用。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有: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
票据追索权诉讼时效是不可以中断的,超过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即消灭。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的,票
一张票据上能够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包括有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