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变造与票据涂销的区别
导读:
票据的涂销,是指涂抹销除票据上的签名或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涂销人可以是有涂销权者,也可以是无涂销权者。有涂销权者的涂销,发生票据法规定的涂销的效力:故意涂销的,发生改变票据权利义务的效果;非故意涂销的,不能改变票据上原有的权利义务。
例如,不慎将墨汁染于票据上,使部分文字模糊不清,即不能改变原有票据的权利义务。无涂销权者所为涂销行为,属于变造行为,按变造规则处理。由上可见,票据变造与有权涂销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效果不同。
票据变造与无权涂销的区别则主要是行为方式的不同。我国《票据法》中未规定涂销制度。在票据实务中,银行不允许票据上有涂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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