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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票据的基本定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8 21:27:29 人浏览

导读:

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要式证券,依照票据法的一般原理,也就是票据法的确定原理,法定必要记载事项的欠缺会导致票据无效。但在实践中,出票人有时候在出票时基于某种需要,常将其签发的欠缺部分必要记载事项的空白票据交付并授权收款人补记。如作为原因关系的债务由于

  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要式证券,依照票据法的一般原理,也就是票据法的确定原理,法定必要记载事项的欠缺会导致票据无效。但在实践中,出票人有时候在出票时基于某种需要,常将其签发的欠缺部分必要记载事项的空白票据交付并授权收款人补记。如作为原因关系的债务由于其金额、清偿期尚未确定,债务人签发票据只能不记载金额和到期日,授权他人于确定时再予补记。

  (1)空白票据在票据法上不具有一般性,只具有特殊性,它只是票据法上一种确定原则例外的法律设计。

  (2)由于空白票据符合交易双方的需要,各国票据法对空白票据均予以承认。如英国的《票据法》、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以及《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都有关于空白票据的规定,中国的《票据法》也确立了空白票据制度,但只承认空白支票,而对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予以禁止。因此要加强对空白票据的理论研究以促进中国票据法向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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