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导读:
我们都知道,信用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没有足够的信用我们什么事情都做不成。在银行办理相关事项也是一样。我们想要在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不仅仅是要好的信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才行。那么这个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票据保证金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票据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一种信用工具,银行一旦签发、承兑,就在法律上产生对持票人到期无条件支付票面所载明的金钱的义务,承兑银行不能因为申请人是否在票据到期前将票面所载明的金额交存承兑的银行,而拒绝支付。这样一来,一旦承兑申请人恶意骗取银行信用或者无力清偿票款,承兑银行将形成损失。所以,银行要求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以避免为此造成损失。保证金的多少,一般是以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来决定的,最少的要求时30%,并且要另行提供担保。但是,现在的信用环境极其恶劣,迫使银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即使能够提供100%的保证金,也不是谁也可以得到承兑的,起码的要求是在承兑的银行有基本账户,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提供100%的保证金或者全额存款质押担保,并在其授信的额度之内,才能获得。
二、票据保证
票据法上的保证,又称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从其含义可知,票据保证兼具保证行为和票据行为的特征,作为一种保证行为,其具有从属性的特性;作为一种票据行为,其又具有独立性的特性。两种相互矛盾的特性集中于一种行为之中,使其成为一种颇具特色的制度,这势必对该行为的性质的准确把握带来较大难度。而对这两种属性的关系如何定位也必然会对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产生影响。
三、票据保证无效
(1)根据《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未同时记载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根据《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规定,票据未记载或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无效。
(3)根据《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更改的(包括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票据无效。
(4)根据《票据法》第109条、《支付结算办法》第9条规定,使用非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的,票据无效。如企业单位自行印制并使用票据的,票据无效。
(5)根据《票据法》第17条规定,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无效。
(6)根据《票据法》第7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4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如单位出票人签章仅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票据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票据保证金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国家对于票据的保证金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只要信用较好,并且提供了足够数量的保证金,那么就是可以正常的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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