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债券比例增至40%
导读:
本报讯(记者傅洋)保险机构投资债券比例再次上调。中国保监会昨天公告称,已于日前下发通知对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40%。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今年3月又发布《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增加了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等债券投资品种,进一步拓宽了债券投资范围。
与半年前政策相比,这份《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变化为:从保险机构投资的企业、公司债券要求最近3个年度连续盈利,调整为最近3个年度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投资企业债、公司债的余额由不超过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40%。
此次将企业债及公司债的投资比例上限调至40%,业内人士称,这将有利于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在企业债和公司债上的配比。但目前,保险资金的债券收益率整体水平不高。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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