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导读:
佛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佛山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佛山禅城区农村信用社,佛山禅城区农村信用社根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扣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
一、佛山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佛山禅城区农村信用社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并由信用社保证到期兑付的票据。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佛山区域范围内的工商企业法人,在真实交易背景下用于支付物资及原料采购、商品购销、工程承包及用电、运输等合同项下的款项所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对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基本条件
(一) 经佛山工商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三)在信用社已开立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四)出票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3、银行承兑汇票办理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公司章程、简介和合营公司的合同;
(四)由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近期财务报告表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五)书面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出票人如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公司,需同时提供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董事会决议;
(六)内容真实、格式完备的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国内商品购销合同正本;
(七)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所需的文件及资料;
(八)有效的贷款卡;
(九)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
客户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信用社进行调查→→信用社审批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汇票承兑协议》、抵押或质押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客户缴存保证金→→信用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客户→→客户在汇票到期前账号缴足票款→→汇票到期由信用社按票面金额向持票人划付票款。
二、佛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佛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佛山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佛山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佛山禅城区农村信用社,佛山禅城区农村信用社根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
1、基本要求
必须以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提供增值税发票、贸易合同等足以证明该票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书面材料。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如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3、银行承兑汇票实际贴现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票据面值-票据面值×实际贴现天数×贴现率(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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