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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知识集锦篇(三)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9 05:14:06 人浏览

导读:

(三)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票据市场经营秩序,对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对金融机构的要求。由于票据贴现是一种特殊的资金信贷,因此,并非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经营票据贴现业务,只有经中国银行业
(三)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票据市场经营秩序,对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对金融机构的要求。由于票据贴现是一种特殊的资金信贷,因此,并非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经营票据贴现业务,只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批准经营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贴现业务,以贴现人的身份买入票据。不具备贴现资格的机构不得办理票据贴现。 第二、对持票人的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第三,对票据的要求。贴现的银行承兑票据应符合《票据法》的规定。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风险提示指出:“贴现票据是否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是否对真实贸易背景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实;是否对贴现票据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是否对客户有无背书及付款人的承兑予以查实。 贴现票据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绝对记载事项齐备,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没有更改,票据在形式上没有涂改和伪造等痕迹,汇票没有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如票据已经背书转让,背书应当连续,当事人的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要求等。贴现票据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实质要件,是指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签发、承兑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商业汇票无效。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不得收受和转让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商业汇票,银行也不得为其办理贴现和票款的结算,否则,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责任人共同承担。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镇江分行<商业汇票审查内容须知>的通知》要求: 办理商业汇票转(再)贴现前的审查内容应包括:一、认真鉴别汇票纸的真假。二、商业汇票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要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楚。基本要素包括收、付款单位的户名和帐号、开户行名称和行号、大小写金额、签发及支付日期、承兑申请人公章、企业预留银行印鉴、商品购销合同号、承兑协议号。 这个文件中明确规定:承兑协议编号等要素是要审查的。不填写怎么审查呢?就瑕疵票据样例一的特征来说,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转(再)贴现是不能接受的,故专业人士中有公司业务专家也提到按照工银办发[2004]217号文是不能办理贴现的,并且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办理贴现时一般都注意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时的要求。 第四,对真实贸易背景的要求。《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职指引》等,我国各项涉及票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明确规定,票据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即我国现阶段流通的票据均是交易性票据,现行制度还未允许有脱离物资运动的单纯融资性票据的交易和流通。 从上述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必须对所贴现票据的形式完整性、实质合法性和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否则将会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停止经营和追究责任的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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