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2010年拟融资250亿元 补充附属资本
导读:
31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于2010年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合计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的融资方案,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今年以来,国内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大幅增长,各家银行面临着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的严峻挑战。据三季报显示,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1.2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84%。
考虑到10月份中信银行已经顺利完成对中信国金70.32%股权的收购,为此中信银行将消耗资本135.63亿元港币。分析人士指出,该笔交易将导致中信银行的充足率降低1个百分点,但其依靠利润增长2009年末资本充足率仍旧达标。2010年资本充足率有一定压力,但核心资本可以满足监管需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观点地产网讯:11月16日,浙江广厦发布公告称,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的提案》。提案显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
同比增长72.3%,其中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为50个,占总数的14%,与上年相比略降素以辅助金融产品面目出现的信托,去年首次成为企业融资的生力军。统计显示,去年内
南京高科今日公告,公司拟采用信托方式融资不超过5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信托公司、单笔融资时间、期限及额度等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拟在开发区内以自有资
上市后农行资本压力增大今年拟发行500亿元次级股3月2日,中国农业银行上市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根据议案,农行将于股东大会后一年内发行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有: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
票据追索权诉讼时效是不可以中断的,超过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即消灭。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的,票
一张票据上能够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包括有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