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票据法 > 汇票 > 背书 > 天士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决议

天士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决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9 04:07:38 人浏览

导读: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6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6家商业控股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合计为42000万元(以人民币为基准,下同)的担保决议。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为6家商业控股子公司开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6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6家商业控股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合计为42000万元(以人民币为基准,下同)的担保决议。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为6家商业控股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合计为42000万元(以人民币为基准,下同)的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和1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3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额为23083万元。(中国票据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