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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02:08:24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触到拍卖,但是一定在电视上看到过拍卖的场景,拍卖成交以后会要签订确认书。想必很多人想要...

  虽然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触到拍卖,但是一定在电视上看到过拍卖的场景,拍卖成交以后会要签订确认书。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如何认定?拍卖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如何认定

  拍卖成交确认书为,拍卖法中规定的,拍卖师落槌确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成交试试予以确认的书面文件。拍卖确认书一般只涉及到成交价的问题,只载明:“买受人在拍卖人某年某月某日某地举行的拍卖会上以××价格竞得×标的,拍卖成交,双方签字予以确认”。拍卖成交确认书不是拍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仅是拍卖活动成交的证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义务主体是买受人,而不是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是买受人的义务,不是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不能免除,不能因为没有签署成交确认书就可以免除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二、拍卖的特点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综上所述,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认定是:拍卖成交确认书实际是买受人与拍卖人在拍卖合同成立后对拍卖成交事实加以书面确认的文件,为拍卖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而非拍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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