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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3G发牌采取纯拍卖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4 06:09:58 人浏览

导读:

今天,有消息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递交意见:有意向以拍卖的方式发放WCDMA牌照,并以此获得的收入来贴补TD-SCDMA的发展,其实意思很简单,就是让WCDMA的运营商来贴补TD-SCDMA的运营商。我比较支持在3G牌照的频率分配上向几大运营商收入一定的费用,但是纯粹拍卖式

  今天,有消息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递交意见:有意向以拍卖的方式发放WCDMA牌照,并以此获得的收入来贴补TD-SCDMA的发展,其实意思很简单,就是让WCDMA的运营商来贴补TD-SCDMA的运营商。  我比较支持在3G牌照的频率分配上向几大运营商收入一定的费用,但是纯粹拍卖式的牌照发放方式并不适合中国目前的情况,长期以来,尽管信产部在码号资源及频率占用上收取了一定费用,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还非常落后,这也不利于未来通信业的发展需求,特别是引入外资之后。  按照当前的情况,针对这种拍卖方式提几点疑问:  一,拍卖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引入拍卖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国内通信业的资源管理政策,我觉得是非常积极的,电信改革十余年来,运营商从骨子里依然还是国有企业的思维,信产部一直采取半指令式的方式进行运营商的管理,其中频率和码号资源体现的比较明显,尽管强调收费已经很多年,但根本没有真正实施起来,3G可以说是个机会。  如果拍卖的目的就是为了筹集资金拯救TD-SCDMA,我觉得,基本是不成立的,前几年,欧洲国家大规模拍卖3G牌照,运营商背负巨大压力,并直接导致全球3G推进速度减缓,最近一两年,即便是发展较快的日韩也开始采取以评选为主的牌照发放方式,仅是收取少量费用,以此达到鼓励运营商积极发展3G的目的,一旦国内运营商为3G承担过多牌照费用,势必影响3G的整体推进,得不偿失。  二,资金能不能拯救TD-SCDMA?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非常关键的,2006年,大家都在讨论TD-SCDMA,其中被一致认为是重中之重的就是运营主体的问题,由谁来承担建设TD-SCDMA网络的任务关系到TD的成败,我觉得这一点比国家补贴多少钱来支援要重要的多,目前各方分析,中国移动是最佳的运营主体,一方面能最大程度确保TD的成功,同时也能够避免出现网络重复建设和浪费。  在TD-SCDMA运营主体的问题上,我一直认为,必须采取政策干预的手段来实施,不能任凭一些所谓市场化的言论,既然国家要推动TD的发展,那么就必须拿出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如果以拍卖的方式发放WCDMA牌照,以中移动目前的资金实力肯定会胜出,那么除非,政府出台强制性的2G网络重组或共享政策,否认单纯依靠固网运营商或联通根本无法实现推动TD的目的。  三,中国3G牌照发放,选美还是拍卖?  讨论中国3G牌照发放方式,就要弄清楚拍卖和评选(也叫选美)各自不同的目的。早前欧洲拍卖3G牌照的目的很简单,其一交由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其二,获得相当的收入,在欧洲竞争充分的电信市场上,收入可以说占的比重更大一点。  从拍卖牌照本身的出发点来看,中国并不具备进行牌照拍卖的条件,首先,目前国内电信竞争仍不充分,且运营商间竞争差距很大,拍卖牌照很可能会加大这种差距,反而达不到市场合理竞争的目的;另外,3G数据业务需求依然薄弱,让运营商付出大量资金并不现实,反而会拖累3G的推进;最后,几大运营商在3G技术选择、运营经验及资金实力上差异较大,政府必须出台扶持政策来维护市场平衡,根据运营商各自特点来确定3G牌照发放方式更为合适。  针对3G牌照发放方式,说拍卖是国际惯例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根据本国电信市场来选择牌照发放方式,拍卖有它的优势,但未必适合中国市场,我觉得,以评选为主,并要求运营商支付相当的频率费用是比较合理的。  两点突破:打破运营商靠国有企业身份免费占有国有资源的思维;为未来引入外资做好准备,在政策上确保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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