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拍卖法 > 拍卖规则 > 北京拍卖槌有了铁规矩

北京拍卖槌有了铁规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4 18:19:00 人浏览

导读:

拍卖市场串通竞买、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等现象今后将得到有效制止。从市工商局获悉,《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施行。与此同时,市工商局结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该《办法》推出的《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示

拍卖市场串通竞买、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等现象今后将得到有效制止。从市工商局获悉,《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施行。与此同时,市工商局结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该《办法》推出的《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也将在全市范围内正式使用。 国家工商局出台的该《办法》规定,包括设立拍卖企业应按《拍卖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工商管理部门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督;拍卖企业应当于拍卖会前7天内到工商部门备案;拍卖会结束后7天内到工商部门备案等内容。 市工商局还推出了根据《合同法》、《拍卖法》制定的《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据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王珊介绍,目前本市共有45家拍卖企业,去年拍卖成交额达1.6亿元,企业规模、成交额在全国均属前列。但目前该行业还存在超范围超地区经营、网上拍卖主体资格不合法,甚至存在“自拍”或“调包”等违法行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统一的示范合同,各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有些在条款上侵害了委托人的权益,同时也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此次施行与推广的《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既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也加大了对拍卖业的监管力度。 北京晨报 2001年02月19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