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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上“托儿”很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4 01:41:26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本打算参加下个月艺术品春拍会的收藏家何先生,最终决定放弃。何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前不久的一次拍卖会上,他连续多次举牌竞拍,都没拍下一幅山水画大师傅抱石的《高士深隐图》。而究其原因是遭遇了行业的“托儿”:竞拍价是20万元,追到80万元也没能拍下,拍卖

  近日,本打算参加下个月艺术品春拍会的收藏家何先生,最终决定放弃。何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前不久的一次拍卖会上,他连续多次举牌竞拍,都没拍下一幅山水画大师傅抱石的《高士深隐图》。而究其原因是遭遇了行业的“托儿”:竞拍价是20万元,追到80万元也没能拍下,拍卖公司雇用的“托儿”频频举牌,把价格推高了。
  如此遭遇,何先生不仅亲历而且曾经被迫当过“托儿”,在他看来,拍卖会上的“天价”拍品不少都是他们与买家玩的“追逐游戏”,以致价格被逼高。
  “托儿”作祟
  “雇托自炒自买,其实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基本每个拍卖公司都养着一群‘托’,甚至有不少公司还共用几个‘托儿’,这些‘托儿’或是委托第三方佯装买家参与竞拍,或是自己临时‘制造’的几个买家。”何先生表示。
  何先生说,“托儿”的任务主要有两个:一是为拍品“标低价”吸引人气,保住卖方真正的成交底价。“为了吸引买家,拍卖会往往在图录上将拍品的竞拍价标得很低,迷惑买家让其搞不懂如何跟进价格。”二是为了创造拍品“高纪录”,靠“托儿”在拍卖会上进行“炒作”。
  “如果没有出现高价竞拍,就由我举牌拍下这些藏品。”何先生说,拍卖公司与卖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东西卖的价钱越高,拍卖行抽取的佣金也越多。
  留心“炒作”
  记者了解到,《拍卖法》对拍卖人、委托人和竞买人都有规定,对恶意串通、虚假托拍,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认定为拍卖无效,处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虽然《拍卖法》中明确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据记者了解,这并没有解决“托儿”横行的拍卖现状。在实际的市场操作中,拍卖行“自拍自买”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屡见不鲜。
  这种雇“托儿”的现象虽然仅存在于某些非正当盈利的商家中,但已影响了拍卖行业的正常秩序,藏家是最大的受害者。为此,文化部书画评估委员会书画鉴定委员、上海静安书画院院长宣家鑫建议,首先,不能盲目投资,在做此类投资前,必须培养自己的眼力,不要太把拍卖会当回事,拍品自身价值和市场走势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对于藏品来源,尽量在专家指导下购买,或是找有一定实力、专业性强的拍卖公司购买。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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