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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巡回法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1 14:52:51 人浏览

导读:

巡回法庭是负责二审或者再审的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巡回法庭的法官是不固定的,搭配上也没有严格的组合关系。

巡回法庭是负责二审或者再审的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巡回法庭的法官是不固定的,搭配上也没有严格的组合关系。什么是巡回法庭

  一、什么是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

  巡回法庭的工作内容是负责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巡回区内案件一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什么是巡回法庭

  二、设置巡回法庭的意义

  (一)可以有效解决现有法庭设置分散,审判力量不集中,辅助人员办案、法官从事辅助工作的问题。

  目前,不少法庭除庭长、副庭长以外,没有审判员,只有书记员。庭长、副庭长通常忙于协调、管理等政治、行政事务,无暇顾及审判,只好将本属法庭核心业务的庭审等交付给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行使,庭长、副庭长仅在草拟的裁判文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既违背了司法直接言辞的原则,又助长了以审批形式存在的行政管理意识、官本位意识,将具体的审判贬低到庸俗的事务性范畴,不利于先进司法理念的培育和发展。而另一方面,在院机关庭室,又同时存在法官仅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在审判之余又负责整卷归档等本属辅助人员的工作事项,使法官无暇深入进行审判理论、经验的研究和总结。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可以充分调配审判资源,对各类案件根据统筹学原理,在时间、人力、物力方面进行合理投入。法官自动向案源较多的巡回法庭集中,案件数量少的部门则可以暂时保留较少甚至不保留留守法官,日常行政、事务性的诸如来案登记、分配、审限监控等工作由辅助人员负责料理。

  (二)可以有效促进法官编制员额管理,提高法官的精英意识和职业意识。

  在巡回法庭制度的诱导下,保留大量法官的客观需求将明显减少,法官的社会评价、地位将明显提升,辅助人员负责行政工作的运作模式则又进一步弱化了法院的官本位意识,法官以法官身份为荣,不为行政升迁所扰,安心从事审判,法官独立、司法独立的意识必然会进一步加强。

  (三)巡回法庭制度可以节约大量的法院经费。

  由于法官无须常驻法庭,巡回场所可以保留数量有限的辅助人员,或者干脆委托地方政府、基层组织从事日常的案件收集、登记,相应的人头、交通、通讯、取暖等费用必然明显减少。

  三、巡回法庭与法庭制度的区别

  (一)巡回法庭的法官不固定,美国的巡回法院一般设定3名巡回法官,但是特殊的领域案件(如能源纠纷案)甚至需要12名巡回法官联席审判;

  (二)法官不常驻法庭,巡回法院的法官流动性较强,搭配上并没有严格的组合关系,这就保证了巡回法庭对于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去倾向性;

  (三)与普通地方法庭相比,受地方党政制约更少,办案更加自由、独立。而且,由于没有庭长等行政特征明显的职务设置,法官独立意识、平等意识更强,法庭内务、行政工作可委托非法官人员管理行使,可以在极大程度上突出法院法官本位而非行政本位的特征;

  (四)在辖区内均设有审判场所;设置的目的均在于方便群众诉讼;同属法院的审判机构,以法院的名义审判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巡回法庭的相关内容。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的设立解决了许多审判中的问题,节约了审判资源。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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