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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压塌承租危房 百万损失仅获赔8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02:37:32 人浏览

导读:

连场大雪致承租的厂房倒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产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毁损。为此,李先生代表工厂将出租方某经贸公司告上法庭,索百万赔偿。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未支持该机电厂的百万索赔,其仅获赔8万余元。二年前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经人介绍,李先

  连场大雪致承租的厂房倒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产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毁损。为此,李先生代表工厂将出租方某经贸公司告上法庭,索百万赔偿。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未支持该机电厂的百万索赔,其仅获赔8万余元。

  二年前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经人介绍,李先生向某经贸公司租借厂房,厂房面积为1280平米,第一年租金为16.35万元,每两年每平米增加0.02元,租赁时间为2006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李先生承租的厂房是在绿化带上建造的,没有产权证,也没有报批手续。由于租金便宜,李先生考虑再三还是租了下来。租下来后,他对厂房进行了装修,并将机器设备安装好,投入生产。

  2007年8月,整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李先生发出通知,告知因其单位的生产用房属违法建筑,已列入违法建筑整治单位,并要求其参加拆违会议。李先生接到通知后就找到了出租方,要求给个说法。出租方某经贸公司表示,租赁厂房现在确已被列入拆违范围,迟早要被拆除。对于厂房没有产证的事实,李先生承租时也是知道的,希望李先生自行处理退租事宜。而李先生则非得要该经贸公司赔偿其损失后才肯搬走,双方因此不欢而散。一个月过去了,好像没什么动静,李先生早已把厂房系违法搭建的事情抛诸脑后,一切生产照常继续。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1月28日,由于好几天下大雪,房顶积了厚厚一层雪,临时搭建的厂房负荷不了沉重的积雪,一夜之间全部倒塌。厂房内一片狼藉,机器设备、生产工件、库存产品均受到一定程度毁损。因为厂房全部倒塌致使停工停产,李先生认为,经贸公司将违法搭建的房屋租赁给自己,现在大雪压塌房屋,损失应该由其承担。该经贸公司愿意补偿李先生5万元作为搬场费,但对于李先生逾百万的索赔,其不愿给付。经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为此,李先生以工厂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该经贸公司承担其搬迁费、装修费、报废工件损失、逾期交货违约金等共计155万元。

  法院认为,原告承租在绿化带上建造的厂房,该厂房既没有产权证,也没有相应的报批手续,属违法建筑。厂房倒塌后,李先生无法继续使用厂房,而将剩余机器设备搬迁,花费了一定的搬迁费,该搬迁费应认定为损失。而对原告主张的报废工件损失、逾期交货违约金、职工工资等部分的损失,法院认为,其在整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告知其承租的厂房系违章建筑让其搬迁的情况下,仍不及时搬迁,以至厂房被毁造成损失,该损失的发生是原告自己未采取适当措施而产生的扩大的损失,因此,对这部分逾百万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考虑到原告前期对厂房进行了装潢,现厂房倒塌,该部分费用系客观存在的损失,结合之前认定的搬迁费,法院确定损失共计10万元。

  又由于被告在明知自己出租的厂房系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仍将厂房出租,应负有主要责任。而原告在未核对承租厂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即签订租赁合同,其本身存在一定过错,在本案中应承担次要责任。因此对于法院确定的损失,李先生自行承担20%,出租方需承担80%。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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